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520号

    联系:李先生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体检的流程规范

            2023-11-02 04:07:44        132次浏览

    依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第(十四)款:推进体检结果互认。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协商可提出复检、补检要求。高校可不再组织毕业体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55267 次     店铺编号10382365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哪去玩     专属客服:李春琳    

    1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