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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宁乡市空放私借,无需质押抵押

    2024-05-12 11:00:01 11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什么是私人借贷?

    1.性质

    私人借贷,是指个人或组织之间进行的资金通融活动,而不是通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为.

    2.特点:更加具有时效性,更方便,更灵活。

    3.签订协议

    在实际生活中,一些人常常由于来借钱的是亲戚朋友,便出于感情或因为信任,在发生借贷行为时,没有签订字据.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借款人拒绝承认借款行为的发生,出借方就很难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即使将案件提交法院,由于不能提供证据,也将败诉.因此,双方一定要签订书面借款协议,列出借人与借款人双方的姓名,借贷的类型,货币,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期限,借款用途,利息,什么方式还款等等信息,并签字、按手印、盖章,各方均持有一份,妥善保管.

    贷款利率多少才合法?

    私人借贷的利率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的,但不能比银行同类型贷款利率高出四倍,如果超限,则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利息是不能计入本金从而获得更高利息的,否则,也将不受保护.

    因此,很明显,如果贷款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话,就会被定为高利贷行为,因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民间借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的双方,一般会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借款协议,从而形成了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借贷双方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一般都会将借贷数额、借贷用途、借贷期限、利息等进行协商约定。这些内容协商不成,借贷关系不会形成。只要双方约定的内容合法,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必须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就是说,借贷关系是否形成,除了双方协商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能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有偿无偿由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抵押贷款,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贷款期限,然后与银行签订合同,这是有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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