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国军标)应具备的条件: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
3、相关的国家行政审批资质或行业资质;
4、具体相关设施和资源,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5、军代表推荐函;
6、有国军标内审员,人娄按公司规模而定,至少2名,并且建立了GJB9001-2009质量管理体系;
7、体系运行至少三个月,并且有内审、管理评审和体系运行记录;
8、有军方供货记录,并且审核时有生产现场;
9、现场审核时视情况而定是否需要军代表在现场。
保密资格认证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基本条件的评价和认可,是国家批准的一项涉密行政审批工作,是企事业单位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要条件。国家对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定制度,自2021年7月1日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调整为一级、二级2个等级。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一级保密资格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二级保密资格认定。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
军工保密资格申请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终不得超过20%;
4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注;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军工保密资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
3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近一次的年度报告);
5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
6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中国科学院、军工集团公司(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涉密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7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