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
即便是私人借钱不还,一样是可以起诉到法院的。如果对方还是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查询借款人名下的资产。但是,对于借款时的合同约定一定要明确,比如说利息要注明,借款期限要写清楚。否则的话,出借人的利息收入以及债务收入都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借款诉讼的有效期限是三年,特殊情况下再另外执行。比如说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若是在出具借条的20年内还是一直没有主张权利的话,就会失去诉讼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