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认证的基础知识 1.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dation(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本标志。 2.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在同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评审准则JJG1021-90。目前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同时补充了我国计量法制管理的规定内容。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个为,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另一个为省级,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计量认证办公室(计量处)承办。不论是还是省级,实施的效力均是完全一致的,不论是还是省级认证,对通过认证的检测机构在全国均同样法定有效,不存在办理部门不同效力不同的差异。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我国已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已覆盖了农、渔、林、机械、邮电、化工、轻工、电工、冶金、地质、交通、城建环保、防护、水利等行业、部门,已开比较齐全的检测门类。
按申请书要求申请资质认定需要准备的资料: (1)、典型报告或证书(每个类别1份); (2)、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各一套; (3)、法人地位证明文件(适用于首次、复查),对独立法人机构需提供法人登记/注册证书,对非独立法人机构需提供机构设立批文、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4)、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 (5)、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适用于首次、复查评审); (6)、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 还应提交的附表包括: (1)、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 (2)、授权签字人申请汇总表与授权签字人申请表; (3)、组织机构框图; (4)、检验检测人员一览表; (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 (6)、机构法人性质变更审批表; (7)、人员变更备案审批表; (8)、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9)、取消检验检测能力审批表; (10)、机构资质认定名称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