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货单
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中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各联作用如下: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托收运费。第四联装货单经海关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第七、八联为配舱回单。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集装箱汽车运输
指采用集装箱为容器,使用汽车运输的。
笨重物件运输
指因货物的体积、重量的要求,需要大型或专用汽车运输的。
快件货物运输
指在规定的距离和时间内将货物运达目的地的;应托运人的要求,采取即托即运的,为特快件货物运输。
分类汽车货物运输主要有四种分类方法。按运距分为长途汽车货物运输和短途汽车货物运输;按一次托运货物重量分为汽车整车货物运输和汽车零担货物运输;按使用车辆分为普通车辆货物运输和专用车辆货物运输;按业务性质分为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公用汽车货运)和非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自用汽车货运)。前三种分类方法同运价和运输组织方法有关,后一种分类方法则是出于运输市场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