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铝合金门式脚手架的拆除应从上到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必须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内是顺序进行拆除;门架与配件应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扔。拆下的材料分别堆放。
在移动铝合金门式脚手架两端的位置和转角处以及每隔7根立柱需要搭设好剪刀撑和支杆,高度在7米以上的在没有办法搭设支杆的时候,在竖直方向上每隔4米,水平方向上每隔7米一定要设置好,并且和建筑物要进行牢固的连接。在移动脚手架的外侧,斜道以及平台上面要设置好1.05米的防护栏。
移动铝合金门式脚手架的外侧、斜道两侧、平台的周边应设置1.05m高的栏杆和 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置立网;脚手架必须设置可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垂直爬梯和斜道,斜道上应有防滑条。料口、平台、通道上部应设天棚。
移动铝合金门式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长期未用的脚手架,解冻期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移动铝合金门式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对24米以上的移动脚手架,上下架应设斜道或扶递,在交通要道设专人监护、准用证及相关各项资料,做好该工地的措施。脚手架上架设的照明线必须有绝缘子或其他绝缘支撑;高度在20 m以上的,且不在避雷保护范围内的脚手架必须设立单独的避雷针,避雷装置必须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