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原码头为为扩岸式高桩梁板码头,建于1972年,长160m,宽12m,引桥长211m,宽8m,1992年进行过一次大修。码头总面积为3600m2。
2.检测范围与技术要求
本次检测范围为:码头及引桥段全线,范围内所有基桩、梁、靠船构件、面板、面层、附属设施等进行普查。
2.1检测范围
(1)、要求对各构件、部位进行定位编号。
(2)、要求对受损构件(裂缝、砼剥落露筋、断裂、缺损等现象)采用文字、图示和照片形式进行详细描述,照片要求按顺序编号扫描、彩色打印成文本附件,严禁粘贴。
(3)、对有裂缝的构件要求判明其裂缝的性质(表面缝或深层缝或贯通缝),并要求使用带标尺的放大镜测出裂缝宽度。
(4)、要求对码头构件混凝土强度(包括芯样强度法及回弹法)、混凝土碳化深度、钢筋分布和保护层厚度、钢筋的锈蚀程度进行检测。
(5)、要求对所有构件腐蚀介质调查。
(6)、选取检测范围内总桩数的10%作为桩基低应变检测对象。
(7)、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检测。
(8)、对码头进行载荷试验。
(9)、其他
若无码头的结构图纸,则需对码头结构进行测量,并提供:
①码头上部结构各构件(横梁、纵梁、面板、靠船构件、水平撑等)尺寸的测量;桩基型式、断面尺寸、桩长、桩斜度及扭角的测量。
②各构件主筋、箍筋的直径、数量的检测;
③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测量。
2.2规范的要求
(1)《港口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J302-2006)
“B.2.1.1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宜采用钻芯法,也可采用回弹法或超声回弹法。”
“B.2.2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B.2.2.2梁、板、桩和桩帽等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测。”
“B.2.3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B.2.3.2不同区域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3个构件进行检测。”
“B.2.5钢筋腐蚀电位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B.2.5.2不同区域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5%且不少于10个构件进行检验。”
(2)《港口码头结构性检测与评估指南》(厅水字[2011]13号)交通运输部2011年1月24日发布)
“4.2.2高桩码头性检测的方法”,4.2.2.1~4.2.2.3引用了前文:
“3.2.2.1结构的外观检查应对码头结构的所有构件进行。”
“3.2.2.2码头整体变形与变位测量码头顶面如果无位移、沉降监测点,可按10m一个测点断面布点测量,且每个结构段至少1个测量断面,水平位移每个断面宜至少布设1个测点,沉降变形每个断面至少布设2个测点,倾斜测量每个断面宜布设3~5个测点。”
“3.2.2.3钢筋混凝土各项性能参数检测”
混凝土强度现场检测——回弹法、钻芯法:要求每类构件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
“3.2.2.9码头前沿水深和冲淤变化情况:按5m或10m一个测量断面,每个断面4m一个测点。”
“4.2.2.5(2)混凝土桩桩身完整性低应变检测抽检比例和具体位置可视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抽检数量不少于桩基数量的20%且不少于10个构件,如出现缺陷桩时,应扩大抽检比例。”
3.检测及评估依据
⑴《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S235-2016)
⑵《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12)
⑶《水运工程地基基础试验检测技术规程》(JTS237-2017)
⑷《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技术规程》(JTS239-2015)
⑸《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1998)
⑹《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⑺《港口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J302-2006)
⑻《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⑼《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167-2018)
⑽《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JTS147-2017)
⑾《港口码头结构性检测与评估指南》